时隔多日,我们又回来啦!闲言少叙,我们来看看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语法名篇——袁毓林先生的《一价名词的认知研究》吧!
文选导读
本文尝试从认知的角度研究现代汉语中的一价名词。首先描写一价名词的句法、语义特点,并从认知方面给出一定的解释,接着讨论由一价名词引起的几种歧义现象,着重讨论在某些句子中一价名词的缺省及其语义激活的微观机制。还分析了跟一价名词相关的四种句式的结构和意义特点,并讨论了一价名词对理解话语的结构、意义的影响。最后讨论认知作为研究语言的一个新的维度的合用性和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抛砖引玉
一价名词的认知研究*
袁毓林
〇 引言
认知(cognition)的本质是利用知识来指导当前的注意和行为,它涉及信息的获取、表征并转化为知识,知识的记忆(存贮和提取)和调用知识进行推理等心理过程。对干语言理解来说,认知过程的主要环节是语义的提取和利用知识进行语义推导。在本文中,我们尝试用扩散激活的语义记忆模型和缺省推理的非单调逻辑机制,来分析与一价名词相关的若干句式,借以展示语言的认知研究的一种新的途径。
一 一价名词的语法特点及其认知解释
1.1 我们先来观察下列语言现象:
A B
小王的爸爸→*小王的 小王的书包→小王的
刘伟的妻子→*刘伟的 刘伟的袜子→刘伟的
塑料的弹性→*塑料的 塑料的拖鞋→塑料的
爷爷的脾气→*爷爷的 爷爷的拐棍→爷爷的
老张的胳膊→*老张的 老张的手表→老张的
免子的尾巴→*兔子的 兔子的窝儿→兔子的
A组的“NP1+的+N P2”不能省略为“NP1+的”,B组的“NP1+的+NP2”可以省略为“NP1+的”。为什么A组的“NP,+的”不能替代整个名词短语“NP1+的+NP2”呢?经过考察,我们发现:这跟A组中作中心语的名词(NP2)的性质是直接相关的。这种名词的语义构成比较复杂,可以描写如下:
爸爸:一个人,他是某人的男性亲代
妻子:一个人,她是某人的女性配偶
弹性:一种属性,它是某种物质的结构性质
脾气:一种属性,它是一个人的心理性质
胳膊:一种东西,它是一个人的组成部分
尾巴:一种东西,它是一个动物的组成部分
从意义上看,这些名词表示某种事物。但比较特殊的是:这种名词在表示某种事物的同时,还隐含了该事物跟另一事物之间的某种依存关系。所以,上面的语义描写可以抽象为如下的降级述谓结构:①
N<a P b>
N代表“一个人、一种属性、一种东西”等元语义成分,P代表“…是…的某种亲属、…是…的某种性质、…是…的组成部分”等二元关系,a代表“他、她、它”等个体常项,b代表“某人、某种物质、一个人、一个动物”等个体常项,a和b分别是二元谓词P的两个论元。因为N和a在语义上是互参(coreference,即所指相同)的,并且P这种二元关系是隐含的:所以,着限于描写表层句法的需要,上面的语义公式可以改写为:
NPa(P)NPb 或: NPa> NPb
这个公式的意思是:名词NPa在语句中出现时,要求在语义上跟它有P关系的名词共现。也就是说,NPa是一价名河(mono-valent noun),它要求支配语义上从属于它的配价名词NPb。比如,上例中的:爸爸→小王、妻子→刘伟、弹性→塑料.脾气→爷爷、胳膊→老张、尾巴→兔子。在这类"NP1的N P2”中,NP2不仅是句法上的中心词,而且是语义上的支配成分(governingconstituent) 。上述A组的“NP1的”囚为抽去了作为句法、语义支撑点(pivot)的NP2,所以整个“NP1的NP2”结构一下子散架了。因此,A组的“的”字结构“NP1的”不能指代整个“NP1的NP2”结构。推广一步,可以说:有配价要求的名词作中心语,作为修饰语的“的”字结构不能指代中心语。②
1.2 上面讨论的一价名词可以分为三类:(1)表示亲属称谓的名词,如“爸爸、妻子”等,简称亲属名词(kinship noun); (2)表示事物属性的名词,如“弹性、脾气等,简称属性名词(property noun); (3)表示隶属于整体的一个部件的名词,如“胳膊、尾巴”等,简称部件名词(partitive noun)。它们共有的语法特点是:一价名词(NPa)在句法组合中出现时,通常要求另一个名词作为配价成分(NPb)与之共现。也就是说,NPa和NPb之间在句法、语义上有依存关系(dependency)。
一价名词的这种语法特点可以从认知方面得到解译。根据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意义的心智表达(mental representation)是概念网络。调用(即激活)一个词项的意义可以触发(trigger)知识网中相关的语义节点,这就是语义的扩散性激活(spreading activation)③。比如,激活了亲属名词“爸爸”的语义结构中的“男性、成年、某人的亲代”等语义后,就触发了“某人”这个确定亲属称谓的参照点。因为亲属名词是一种索引词语(index term),④一定要有明确的参照点才能确定其所指。像上述的“爸爸”的所指是不确定的,只有知道他是张三或李四的爸爸后,才能确定其所指为张老三或李老四。因此,亲属名词(NPa)在语句中出现时一般要求参照名词(NPb)共现。
属性名词表示事物的某种抽象的性质,比如颜色、形状、味道、性格等,这是一种共相了(universal)的名称。⑤共相依附于实体,比如,形状是某种事物的几何性质,性格是某个人的心理性质。也就是说,属性名词(NPa)的语义是不自足的,它要求主体名词(NPb)帮助它使语义具体化和定指化。因此,属性名词NPa。在语句中出现时一般要求主体名词NPb共现。
部件名词表示某种事物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可以触发关干某种事物的原型场景(prototype sense),而其本身成为这个原型场景的透视焦点(perspective focus)。⑥比如,“胳膊”触发了有关人的原型场景,而胳膊本身成为人这种原型的一个突出的构型(configuration)。⑦也就是说,部件名词(NPa)能激活原型名词(NPb)的语义,NPa和NPb之间有“部分一整体”这种非常紧密的认知联系。因此,部件名词在语句中出现时一般要求原型名词共现。
总之,亲属名词、属性名词和部件名词这三类一价名词是一种预备刺激,能激活相应的参照名词、主体名词和原型名词,从而使一价名词具有一种定向(orientation)的作用,成为一种在句法、语义上有配价要求的名词。
二 与一价名词相关的歧义现象
2.1 先观察下面三个句子:
(1)刘芳看望被丈夫打伤的李红
(2)刘芳修理被丈夫摔坏的闹钟
(3)群众同情被丈夫打伤的李红
例(1)是个歧义句式,一价名词“丈夫”的参照名词既可以是“刘芳”,与句(2)相平行;也可以是“李红”,与句(3)相平行。例(2)(3)中“丈夫”的参照名词是明确的,所以没有歧义。值得注意的是,句(1)的两种语义解释是不平等的。在我们的调查中,大多数人起先把“刘芳”认作“丈夫”的参照名词,但读完全句后就倾向于把“李红”认作“丈夫”的参照名词。原因很简单,在理解语言的过程中,人们碰到亲属名词时就开始寻找可能的(accessible)参照名词。因为“刘芳”先出现,所以就在“刘芳”和“丈夫”之间进行局部的(local)配价组合,得出局部的语义解释:这个“丈夫”是刘芳的丈夫。但读完全句后,因为亲属名词“丈夫”与“李红”处于同一直接成分中(“被丈夫打伤的李红”是一个直接成分,作另一直接成分“看望”的宾语),它们的句法、语义关系更为紧密;所以重新进行配价组合,得出新的语义解释:这个“丈夫”是李红的丈夫。
人们在理解语言时,从识别层次到得出语义解释,要经过一系列的心理计算。不同的层次构造方式,其认知加工的难度是大不一样的。按照(4a)这种层次模式,亲属名词“爸爸”和参照名词“小王”优先组合,人们可以一下子确定这个“爸爸”的所指(比如“老王”),接着再确定老王的“爸爸”的所指也不会大困难。可是,按照(4b)这种层次模式,亲属名词“爸爸”与亲属名词“爸爸”先行组合,这先行组合起来的“爸爸的爸爸”的具体所指是不能一下子就确定的,一直要等到参照名词“小王”被组合进来后才能确定“爸爸的爸爸的爸爸”的具体所指。因此,从认知经济的角度看,a种切分明显地优于b种切分。可见,a种切分比b种切分更具有心理现实性,即更能反映人们言语行为背后的心理过程。⑨
2.2 一价名词要求配价名词共现,这种语法个性很强的名词有时会打破语法常规。例如:
(1)小李来了→他来了 (2)小李父子来了→*他父子来了
指人名词可以用人称代词称代(如例(1)),这是一条语法规则,但它不完全适用于有亲属名词及其参照名词的场合(如例(2))。究其原因,例(2)“小李父子来了”是个歧义形式:⑩“小李”既可以是“父”的参照名词,“小李父子”相当于“小李和他父亲”;也可以是“子”的参照名词,“小李父子”相当于“小李和他儿子”。也就是说,在“小李父子”这个组合中,“小李”到底是亲属名同“父”还是“子”的配价成分是不明确的,所以它不能称代化。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一条关于名词称代化的语法规则:语义参照关系不明确的名词不能称代化。
下面讨论一个稍为复杂一点的问题:“的”字结构的歧义指数。朱德熙(1980,第136页)给出如下计算“的”字结构的歧义指数的公式:
P=n-m
P代表“的”字结构的歧义指数,n代表“的”字结构中动词向(即价)的数目,m代表“的”字结构中出现的体现动词的向的名词性成分的数目。如果P=2,那么该“的”字结构有两种解释(如:“吃的”=1.吃东西的人,2.人吃的东西);如果P=1,那么该“的”字结构只有一种解释(如:“他吃的”=他吃的东西,“吃东西的”=吃东西的人);如果P=0,那么该“的”字结构不能指称事物,只能形成非同位性的偏正结构(如:他开车的技术→*他开车的,他教小王数学的时候→*他教小王数学的)。事实上,当“的”字结构中包含一价名词时,上述公式不一定适用。例如:
妻子厉害的(经理) 爱人在农村的(战士)
母亲健康的(婴儿) 儿子上大学的(家长)
价格便宜的(毛料) 体形苗条的(姑娘)
情调高雅的(乐曲) 性格内向的(青年)
折了腿儿的(桌子) 抽屉坏了的(衣柜)
卒瓦(cèi)了盖儿的(茶壶) 头发稀少的(老人)
这些“的”字结构,其中动词向的数目和实现向的名词的数目相等(即P=0),但它们可以指代整个偏正结构。原因就在于,这些“的”字结构中的动词的配价要求虽然得到了满足,但其中的一价名词的配价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也就是说,这种“的”字结构中仍然有缺位,所以这种“的”字结构表示转指意义,⑪可以指代整个偏正结构。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的”字结构所修饰的中心语不是与“的”字结构中的动词相关的一个格,而是受该动词支配的一价名词的一个格。⑬
根据上面的讨论,“的”字结构的歧义指数的计算办法可以修正如下:一个“的”字结构中动词和有价名词如果有n个向没有实现,那么这个“的”字结构有n种解释(即歧义指数为n);当一个“的”字结构中动词和有价名词的向全部实现了,那么这个“的”字结构不能指称事物,也不能指代“的”字结构所修饰的中心语(如:“他爱人在农村教书的(时候)”)。
三 一价名词的缺省和语义激活
3.1 一价名词要求配价名词共现,在句子结构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奇怪的是,在有些句子中一价名词可以省去却不影响语句意义的完整。例如:
(1)王小明脑袋很大→*王小明很大 (4)李伟性格很开朗→李伟很开朗
(2)王小明眼睛瞎了→王小明瞎了 (5)李伟身材很高大→李伟很高大
(3)王小明耳朵聋了→王小明聋了 (6)李伟仪表很英俊→李伟很英俊
在例(2)-(6)中,一价名词的语义包含在谓语形容词的选择特征中([眼睛]瞎、[耳朵]聋、[性格]开朗、[身材]高大、「仪表〕英俊,并且作大主语的主体名词“王小明、李伟”能激[人]这一语义特征,而[人]又能扩散激活[眼睛、耳朵、性格、身材、仪表…]一组语义。因此,一价名词在这种句式中是冗余成分,可以省去。在例(1)中,谓语形容词“很大”的语义结构中不包含“脑袋”的语义,所以一价名词不能省去。
下面先讨论选择特征中包含一价名词的语义的动词及相关句式。
(一)感官动作动词 如果动词的语义结构中包含动作主体的部位的概念,那么表示这一部位的一价名词及其相关成分(支配这个一价名词的动词、介词)可以省去。例如:
(用眼睛)看了一下 (用耳朵)听了一下
(用鼻子)闻了一下 (用舌头)舔了一下
(从嘴里)吐/喷/吹出一口浓烟
(用手)抓、拿、拍、举、掀、摇……
因为动词的选择特征和一价名词的语义是重复的,所以一价名词及相关成分不省去的句子反而是很笨拙和罗嗦的。例如:
他(用脚)把足球踢进球门 他(用头)把足球顶出横梁
(二)身体动作动词 如果动词的语义结构中包含动作所施的处所(身体部位)的概念,那么表示这一处所的一价名词及其相关成分(附加在一价名词之后的方位词和支配这一名词词组的介词)可以省去。例如:
(头上)戴着帽子~(从头上)摘下帽子
(身上)穿着夹克~(从身上)脱下夹克
值得注意的是,下面两句中“身上”的语义是不相等的:
(7)身上穿着棉袄 (8)身上披着棉袄
例(7)中“身上”指整个上身,而例(8)中“身上”只指上身的肩背部分。因为“披”的语义是:(把衣物等)覆盖或搭在肩背上,在“身上披着棉袄”这个组合中,主语“身上”的语义受谓语“披”的语义的限制,局域化(localization)为指身体的一部分—肩背。
有些动词虽然隐含好几处动作所施的身体部位,但如果动词所带的宾语的语义能限定动
作所施的某个部位,那么表示这个部位的一价名词及相关成分可以省去。例如:
(头上)戴着安全帽~(从头上)摘下安全帽
(眼睛上)戴着眼镜~(从眼睛上)取下眼镜
(脖子上)戴着红领巾~(从脖子上)解下红领巾
(胸前)戴着胸针~(从胸前)卸下胸针
(手臂上)戴着黑纱~(从手臂上)摘下黑纱
(手腕上)戴着手表~(从手腕上)摘下手表
(手上)戴着手套~(从手上)摘下手套
(手指上)戴着戒指~(从手指上)脱下戒指
“戴”的意义是:把东西加在头、面、胸、臂、手等处,这个动词的意义跟它的宾语“安全帽、眼镜、胸针、黑纱、手套”等的意义相互作用,把动作所施的处所限定到“头上、眼睛上、胸前、手臂上、手上”等处;从而使这些词成为句子中的冗余成分,即使省去了,其意义也可以由动词和宾语的语义作用而被激活。
3.2 形容词表示事物的性质、状态等属性,事物的属性通常是多方面的,所以形容词描述的一般是事物诸多属性中的一个方面。这某一方面的属性通常由属性名词来指明,于是在表层句法上可以形成这样的结构:
主体名词+属性名词十形容词
可以码化为:NPb+ NPa+A。例如:
解放军纪律严明 高山上空气稀薄
本公司财力雄厚 军民间感情融洽
少数形容词的语义结构中已经包含了属性名词的意义,所以不能再出现属性名词。例如:
这个人性急~*这个人脾气性急
这个人急躁~这个人脾气急躁
你哥哥老了~*你哥哥年纪老了
你哥哥大了~你哥哥年纪大了
因为“性急”的意思是脾气急躁,“老”的意思是年纪大,形容词中包含了属性名词的语义,所以“性急”和“脾气”、“老”和“年纪”不可共现。
更多的情况是,形容词的语义结构中包含单一的选择特征,当这个选择特征和属性名词语义相同时,属性名词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例如:
枫叶红了~枫叶的颜色红了
这菜太咸~这菜的味道太咸
那衣服很贵~那衣服价格很贵
这孩子太笨~这孩子脑子太笨
“红”专指颜色红,⑭ “贵”专指价格贵,所以属性名词“颜色”“价格”可以省略。像“红”“贵”这种对属性作单一选择的形容词,常见的有以下这些:
(口)渴 (眼)瞎 (耳)聋 (份量)重/轻 (数量)多/少 (光线)亮/暗
(高度)高/低 (宽度)宽/窄 (厚度)厚/薄 (深度)深/浅 (个儿)高/矮
(肚子)饱/饿 (身材)瘦小 (态度)坚决 (心地)善良 (环境)清静 (气
势)雄壮 (立场)坚定/顽固 (态度)和气/诚恳 (意志)坚强/顽强 (声音)
好听/难听 (脾气)急躁/直爽 (脑子)聪明/糊涂 (样子)好看/难看/美
观/雅观 (心里)闷(mèn/好受/难受/紧张 (心情)激动/高兴/愉快/兴
奋/苦闷/悲哀 (性格)开朗/活泼/爽直/懦弱/固执/粗暴 (颜色)红
/黄/绿/青/蓝/紫/黑/白 (味道)酸/甜/苦/辣/咸/香/臭/腥/躁
有些形容词的语义结构中包含多项选择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属性名词一般不能省。例如:
老王能力很强 这个地区灾难深重
老王党性很强 这个地区危机深重
形容词“强”的选择特征可以是:能力、党性、购买力、责任心等,“深重”的选择特征可以是:灾难、危机、罪孽、苦难等,所以上述句子中的属性名词“能力、党性、灾难、危机”不能省去,否则就会使表达笼统不清。
有些形容词的语义结构中虽然包含多项选择特征,但这些选择特征所表示的属性分别依附于不同的主体名词。所以,形容词的选择特征和主体名词可以激活、并且只能激活某一属性名词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属性名词也可以省去。例如:
会场(气氛)十分严肃 这些天(天色)十分阴沉
他们(表情)十分严肃 这个人(脸色)十分阴沉
这篇社论(文字)很活泼
这个孩子(性格)很活泼
形容词“严肃”指:(神情、气氛等)使人感到敬畏,选择特征是神情、气氛等属性。由于主体名词“大会”没有神情这种属性,“他们”没有气氛这种属性,因而“大会”和“严肃”组合后只能激活“气氛”这类语义,“他们”和“严肃”组合后只能激活“神情”这类语义。
有些形容词虽然包含多项选择特征,但这些选择特征之间有强弱之分。当使用其中的强特征时,相应的属性名词可以省去;当使用其中的弱特征时,相应的属性名词不能省去。例如:
小王脑子很灵→小王很灵
小王耳朵很灵→*小王很灵
他心里非常难受→他非常难受
他肚子非常难受→*他非常难受
这个人性格非常→这个人非常凶狠
这个人外貌非常凶狠→*这个人非常凶狠
“难受”既可以指心里不舒服,又可以指身体的某一部位不舒服:但人们听到“他非常难受”后可以直接理解为“他心里非常难受”,而不会特别解为“他肚子非常难受”。这是语言交际中传递信息的一种约定—一缺省(defa ult),其大意是:除非特别说明,听说者可以默认某一命题总是成立的。比如,在谈论鸟的时候,人们可以默认鸟总是会飞的,除非说话人特别声明这只一鸟是企鹅或驼鸟。同样,人们听到“这个人非常凶狠”后可以直接推出“这个人性格非常凶狠”,除非说话人特别声明谈论的是这个人的外貌或其他方面。这种缺省推理的逻辑机制是非单调逻辑(non-monotonic logic)。⑮
我们发现,形容词的选择特征的强弱排列是有一定的规律的。一般的情况是,整体属性强局部属性,心理属性强于物理属性。例如:
(心里>全身>肚子)难受 (样子>颜色>领子)大方
(性格>外貌>眼睛)凶狠 (性格>态度>言语)温和
有些形容词所包含的多项选择特征之间虽然没有强弱之分,但主体名词所激活的一组特征之间有强弱之分。当使用其中的强特征时,表达这一特征的属性名词可以省去;当使用其中的弱待征时,表达这一特征的属性名词不能省去。例如:
这种洒味儿很淡→这种酒很淡 这种花颜色很淡→这种花很淡
这种酒颇色很淡→*这种酒很淡 这种花味儿很淡→*这种花很淡
形容词“淡”既可以描写“味儿”,又可以描写“颜色”,主体名词“酒”和“花”都可以激汪味儿、颜色等语义。但是,“酒”表示一种有特别味道的饮料,味儿是它的强特征,人们听到“酒淡”可以直接理解为“酒的味儿淡”⑯;前如果要表达“酒的颜色淡”这种意思,那么属性名词“颜色”不可缺省。“花”表示一种有特别颜色的植物,颜色是它的强特征,人们听到“花淡”可以直接理解为“花的颜色淡”;如果要表达“花的味儿淡”这种意思,那么属性名词“味儿”不可缺省。
综上所述,一价名词的缺省和语义激活取决于句子中主体名词和谓语形容词、动词及其宾语之间复杂的语义联结方式,这种语义联结的实质是利用有关词项的语义的扩散性激活来进行相关的缺省推理。
四 与一价名词相关的句式
4.1 一价名词和形容词组成的主谓结构可以作主体名词的谓语,形成主谓谓语句S1:NPb+ NPa十A。一价名词和形容词组成的偏正结构也可以作主体名词的谓语,形成体词性谓语句S2:NPb + A·NPa。一般地说,S1和S2之间有变换关系。例如:
这个人性子急 → 个人急性子
这孩子记性好 → 这孩子好记性
这个人个儿挺高 → 这个人挺高的个儿
这丫头脸儿圆圆的 → 这丫头圆圆的脸儿
与句式S2相似,由质料名词和一价名词组成的偏正结构也能作谓语,形成体词性谓语S2’:NPb+N·NPa。例如:
这双鞋塑料底儿 这间屋子水泥地
这件大衣皮领子 这仓库铁皮顶棚
从意义上讲,一个句子通常表达一个命题,命题由一个逻辑谓词和几个论元构成。上述的S2和S2’由体词性成分作谓语,其中虽然没有跟逻辑谓词相当的成分,但两个论元(作主语、谓语的两个体词性成分)之间的述谓关系(predication)是由一价名词和主体名词之间所隐含的述谓关系来表达的。这种述谓关系就是1.1所刻划的:“…是…的一种属性/一个部件”等语义内容。比如,在“这个人急性子”中,“性子”是“人”的一种心理属性;在“这件大衣皮领子”中,“领子”是“大衣”的一个组成部件。正是这种“属性—事物”、“局部—整体,的认知模式,⑰为这类体词性谓语句的主谓联结提供了充分的语义解释。
主谓谓语句S1的一种扩展是比较句S1’:NPb1十N Pa+比NPb2+A。例如:
我(的)年纪比他大 我(的)力气比他小
在S1’中,主体名词“我”,和“他”是比较的对象(谁跟谁比),属性名词“年纪”“力气”是比较的项目(比什么)。充当比较对象的主体名词通常有多种属性,所以需要属性名词来限定拿来相比的具体项目。有些名词虽然不是属性名词,但在特定的语境中其意义相当于主体名词的一种属性,也可以充当比较项目(即成为比较对象之间用以相比的一个方面)。⑱例如:
我(的)外文比他强 我(的)机会比他好
比较对象通常有两个,比较的项目可以是一个(如上例),也可以是几个。例如:
我(的)年纪比他大,(但)力气比他小
我(的)外文比他强,(所以)机会比他好
如果充当比较项目的名词处干句首话题的地位,那么比较项目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例如:
年纪我比他大,但力气比他小 外文我比他强,所以机会比他好
当比较句中谓语形容词的选择特征包含属性名词的语义、并且充当比较对象的主体名词能激活属性名词的语义时,充当比较项目的属性名词可以省去而不影响句子意思的完整。例如:
啤酒(味儿)比白干淡 河蟹(味道)比海蟹鲜
这儿(环境)比那儿安静 化纤(价格)比毛料便宜
关于比较句中一价名词的缺省和语义激活,可以参看3.2中有关的讨论。
4.2 一价名词可以作不及物动词的宾语,形成特殊的主动宾句式。例如:
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 我家昨儿来了一个客人
“死”“来”是单向动词,分别给宾语“父亲”“一个客人”指派(assign)了当事格(experiencer)。至于主语“王冕”“我家”的格是分别由一价名词“父亲”“客人”指派的,可以称为领事(possessive).这种句式的语义构造可以用内涵逻辑(intensional logic)刻划如下:⑲
王冕死了 王冕 死了 父亲
e (e, t) e (e, t) (e,e)
———— ———————
t (e, t)
————————
t
e代表实体(entities), t代表真值(truth values),(e,t)表示从论元e到真值t的函项(function),可以直观地理解为:必须有一个论元同现才能取得真值;(e,e)表示从论元e到e的函项,可以直观地理解为:必须有另一个论元同现才能有所指。上述语义演算的关键是指明“父亲”一类有价名词跟“王冕”一类无价名词的逻辑性质是不一样的,因而它们在表层结构中的句法组合功能和语义联结方式是大不一样的。因为主语(王冕、我家)只是宾语(父亲、客人)的配价成分,所以这种句式有不同于一般主动宾句式的语法特点:动词和宾语之间有句法、语义选择关系,但动词和主语之间没有这种选择关系。例如:
老王折了一条胳膊(*老王折了 胳膊折了)
小猫断了一根尾巴(*小猫断了 尾巴断了)
这有点像某些作格型(ergative)语言中的主动宾句式。⑳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句式大多表示丧失意义,例如:
A B
这把茶壶瓶了一个盖儿 ?这把茶壶配了一个盖儿
这本杂志撕了一个封面 ?这本杂志加了一个封面
A组句子表示丧失义,读上去语义完整、自然,B组句子表示获得义,读上去有语义不完整、或不自然的感觉。我们推测:部件名词和整体名词之间有“局部一整体”的关系,这个“局部”是整体不可让渡(inalienable)的一部分,“整体”以原型的形式贮存在人的记忆中。现在A组句子报道一个新事实:某一部件从整体上消失,读上去很自然。可是B组句子说的是在整体上再添上一个不可分割的部件,这就有悖常理。所以,如果没有特定的语境映衬,B组句子是难以成立的。
一价名词还能作“把”字句、“被”字句的宾语。例如:
他把桔子剥了皮 他被人剪去了辫子
炸弹把教室炸了一个角 尤老二被酒劲催开了胆量
这种句子把谓语动词的受事(桔子的皮、教室的一个角、他的辫子、尤老二的胆量)分裂成两个部分:受事(皮、一个角、辫子、胆量)和它所支配的领事(桔子、教室、他、尤老二)。受事和领事之间的依存关系使这种句式中各成分之间的语义联系非常紧密。有时候也可以把受事前置、领事后置,例如:21
再闹,看不把腿打断你的! 再撒谎,看不把嘴撕烂她的!
这种句式中的领事有追加语的性质,这也说明了一价名词对配价名词的同现有强制性的要求。
五 一价名词和话语理解
5.1 一价名词要求配价名词共现,这种语法特点对理解句子的语义解释有直接的影响。例如:
(1)他拔了一颗牙 → a.他的一颗牙被拔了
b.他拔了别人一颗牙
因为汉语动词没有主动式和被动式的区别,22所以例(1)有两种可能的理解:a.领事+动作+受事,b.施事+动作+受事。但大多数人倾向于把a作为(1)的优先解释(preferential interpretation),因为“牙”是一价名词,它要求就近寻找配价名词,以便在“局部一整本”的认知模式中确定其具体的所指。而在(b)中,一价名词“牙”的领事没有交代,句子在语义上是不完整的。根据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iogy)的观点,人总是倾向于追求完好图式(will-formed scherna)的,所以语义完整的解释比语义不完整的解释更容易使人接受。
一价名词对理解句子的语法构造也有直接的影响,例如:
(2) He hit the car with the rock.(他用石块砸车)
(3) He hit the car with the dented fender.(他砸装有前挡泥板的车)
这是自然语言理解文献上经常提到的著名难句,因为计算机不能从形式上看出这两个句子在结构上的差异:例(2)中介词结构with the rock作状语,修饰动词hit;例(3)中介词结构with the dented fender作定语,修饰名词car。人可以凭借自己对于车子、石块、前档泥板之间可能的关系这种常识,正确地理解这两句话的结构和意义。可是计算机不具备人的这种知识,因而不能识别这两句话在结构和意义上的差别。有了名词配价学说以后,我们可以说:造成这两类句子结构差异的根源在于充当介词with的宾语的名词的语法性质不同—rock是无价名词,而fender是有价名词,它要求car一类名词作为其配价成分。我们可以给出fender这类有价名词在语句组合中的句法、语义规则-一经常用介词with引导,修饰前面紧挨着的、在语义上跟它有依存关系的名词。例如:
(4) I hit the boy with the girl with long hair with a hammer with a vengence. (我用棒糙猛打那个跟一长发女孩在一起的男孩)
计算机可以通过查词典和调用相应的句法、语义规则来断定with long hair修饰名词短语the girl,因为它们在位置上邻接并且hair和girl在句法,语义上有依存关系。23 这样,终于达到了部分常识的语法表示(即把世界知识转化为语法知识)。从中也可以看出,计算机理解自然语言的工作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语言学上的理论空白,以便我们用更加精确的形式去填补原有的理论缺口。这正是计算语言学的魅力之所在,也是我们迸行现代汉语名词的配价研究工作的一个重要的背景。
5.2 一价名词对理解话语的会话含义也有直接的影响。一般认为,理解会话含义除了要根据会话准则(maxims of conversation)一类交际约定外,还需要常识(world knowledge)的帮助。例如:
(1) a. I walked into a house.(我走进一所房子)
b. I walked into my house.(我走进我的房子)
(2) a. I broke a finger yesterday. (昨天我弄折了一个手指)
b. I broke my finger yesterday.(昨天我弄折了我的手指)
根据适量准则(quantitive maxim),我们可以知道(1a)蕴涵这样的会话含义:这所房子不是我的。如果属于我的话,我应该用(1b)这种表达形式照实说明。24但是,我们却从(2a)推出这样的会话含义:这个手指是我的。如果愣要说成(2b)这种形式,那么有可能使人误解为我只有一个手指。25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人有十个手指,复数形式my fingers可以指我的十个手指,单数形式my finger只能指我的唯一的一个手指。引进常识的确有助于说明问题,但常识有其模糊性的一面,容易造成解释的随意性。有鉴于此,我们尝试运用名词配价的理论和缺省推理的学说,从语言结构内部给出解释:finger是一价名词,要求其从属成分(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作为其领属定语,形成John's fingers, my fingers一类表达;当finger一类一价名词作宾语,并且其从属成分与主语所指相同时,一价名词的领属定语可以缺省(如(2a));如果故意不缺省,那么是为了表达某种特别的含义(如((2b))。总之,引进名词配价理论以后,部分与语言理解相关的常识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语言学的句法、语义刻划的手段来形式化。其途径是通过名词的配价研究,把关于事物之间各种复杂关系的常识转换成代表事物的名词之间的句法、语义关系。26
一价名词对某些幽默语言的形成和理解也有直接的影响,例如:
(3)约翰:我很爱我妻子,你呢?
西蒙:跟你一样,我也很爱你妻子。
约翰期望的回答是“跟你一样,我也很爱我妻子”,但西蒙却出人意料地回答“跟你一样,我也很爱你妻子”。这两种回答的差距越大,幽默的效果越强。但是,幽默的内在机制要求这两种回答必须都有一定的合理性,这才能体现出幽默的机智和巧妙;否则就是荒谬和粗俗。事实上,(3)中西蒙的回答虽然出人意料,但仍不乏某种合理性。为了说明这一点,先请看下面一段对话:
(3')约翰:我很爱小动物,你呢?
西蒙:跟你一样,我也很爱小动物。
因为有“跟你一样”作铺垫,所以(3')中西蒙所爱的对象跟约翰相同,也必须相同。跟(3')不同,(3)中因为一价名词“妻子”的配价成分“我”(作定语)与主语“我”所指相同,所以约翰听到西蒙说“跟你一样”后,期望听到的也是配价成分与主语所指相伺的“我也很爱我妻子”。但西蒙却故意无视一价名词“妻子”和无价名词(比如“动物”)的差别,援引(3')这种会话程式来作答,形成期望和现实的巨大的心理差落,造成幽默的表达效果。下面这则幽默也可以作同样的解释:
(4)泰勒:我妻子不理解我,你妻子呢?
肖恩:不知道,她从没提起过你。
泰勒要问的是“你妻子理解不理解你?”,但肖恩故意理解为“你妻子理解不理解我?”,并作出了出人意料却又合乎情理的回答。
上面的讨论说明了一个问题:高层次的话语现象有时需要低层次的句法、语义分析才能得到充分的解释,也说明了一价名词在语言结构中有其独特的句法、语义和话语功能。
六 认知—语言研究的新维度
常有人说汉语“注重意合法”,“是人治的语言”,这样说是不错的,但也是远远不够的。汉语缺少严格的形态变化,在语言成分的安排上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作为一种社会交际工具,汉语一定有其特定的结构规则。汉语语法研究的任务就是要找出汉语在表达意义时对语言形式作出各种安排的规律,这种规律虽然不一定像数学公式那么严格,但是大体上还是有一定的法度可言的。比如,就语言成分的省略而言,汉语遵守着语义守恒的规律:一个成分缺省了,这个成分所表达的意义一定被其他成分(往往是谓语动词、形容词)所蕴含,并能被另一个成分(往往是主语名词)所激活。这样,研究语句中不同成分之间的意义关系重新成为当代语言学的重大主题。谓词、名词的配价研究就是想反映词项之间的意义关系,并给出形式化的语义演算程序。词语配价关系背后更深刻的原因是认知,因为词语的意义在于它的可兑现性,也就是说词语符号只有在能转化为关于现实世界的对象和情景的具体意象时才是具有意义的。比如,“局部一整体”这种认知图式,对人认识事物之间的关系、理解语言成分之间的句法语义关系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认知成为当代语言研究的一个新的维度,它可以帮助我们走出旧框框,开创语言研究的新路子。
语言是人类普遍认知组织的一个部分,所以最近二十年来国外逐渐形成一股认知语言学
热。但是,我们看到有一些认知研究脱离了语言结构的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作了许多形而上学的思辩。27在语言的认知研究这个问题上,我们提倡从认知角度重新观照语言现象,以便发现新颖独到的、便于操作的、能落实到解释具体的语言事实的分析方法和研究路子。
附注
①关于降级述谓结构,请参看袁毓林(1992)§1
②关于“的”字结构不能指代有价名词充当的中心语,请参看袁毓林(1992)§
③关于扩散性激活的语义记忆模型,请参看Collins & Loftus (1975)。
④关于索引词语,请看Levinson (1983) Chap.2。
⑤哲学上对共相问题的讨论,可以深化我们对属性名词的句法、语义性质的理解。请参看艾耶尔《二十世纪哲学》(李步楼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10-11、196、200、208-209页。
⑥关于原型场景和透视焦点等概念,请看Fillmore (1977) Topics in Lexical Semantics,见R.W .Cole (ed.) Current Issues in Linguistic Theory, pp. 76-138,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⑦关于构型这个概念,请看廖秋忠(1991)《<语言的范畴化:语言学理论中的典型>评介》,《双国外语言学》第4期,第20页。
⑧陆俭明(1984)证明a种切分是唯一正确的。
⑨ 更为详细的讨论见袁毓林《语言学范畴的心理现实性》,待刊。
⑩参看范开泰(1990)《省略、隐含、暗示》,《语言教学与研究》第2期。
⑪关于“缺位”、“转指”等概念,请看朱德熙(1990)第55-57页。
⑫陆俭明(1988,第182页)用“的”字结构中的名词和“的”字结构的中心语之间有领属关系来解释这类现象。
⑬关于“格”的概念,请看朱德熙(1980)第132页,朱德熙(1990)第70-71页。
⑭ ⑯ 黎锦熙(1955,第91-92页)认为“颜色”,和“味”不出现属论理(逻辑)的省略。
⑮ 关于缺省推理、非单调逻辑的详细情况,请看袁毓林(1993)§4
⑰参看朱德熙(1982)第103-106页。
⑱ 参看朱德熙(1983)《关于“比”字句》,《语法研究与探索》1,第7-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
⑲关于内涵逻辑,参看J. Van Benthem (1991)o
⑳关于作格语言,参看伯纳德·科姆里《语言共性和语言类型》,沈家煊译,第135-143页,华夏出版社,1989年。
21这两例引自詹开第(1984)《“把”字句谓语中动作的方向》,见《语法研究与探索》2,第4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
22参看赵元任(1952)《北京口语语法》§34开明书店。
23 26 详见袁毓林(1993)§5参看Levinson (1983)第126页。
25参看Horn R. Laurence《语用学理论》,沈家煊译,《国外语言学》1991年第4期,第9页。
27具体的述评请参看袁毓林《1994)《关于认知语言学的理论思考》,《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参考文献
黎锦熙(1955) 《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
朱德熙(1980)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
—(1982) 《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
—(1990) 《语法丛稿》,上海教育出版社。
陆俭明(1984) 《由指人的名词自相组合造成的偏正结构》,《中国语言学报》第2期。
—(1988) 《现代汉语中数量词的作用》,《语法研究和探索》4,北京大学出版社。
袁毓林(1992) 《现代汉语名词的配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
—(1993) 《自然语言理解的语言学假设》,《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罗伯特·L·索尔索(1990)《认知心理学》,黄希庭等译,教育科学出版社。
章士嵘(1992)《认知科学导论》,人民出版社。
Collins M.A.&Loftus F.E. (1975) A Spreading-Activation Tbeory of Semantic Processing, Psychological Review, Vol. 82, No.6.
Levinson S.C. (1983) Pragmatic,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Umberto Eco, et al. (ed.) (1988) Meaning anal Mental Representati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J. van Benthem (1991) Language in Action: Categories, Lambdas and Dynamic Logic, Elsevier Science Publishers B. V.
(袁毓林北京清华大学中文系100084)
资料:易琪妹
文案:杨雪莲
编辑:薛 欢
审核:徐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