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报全媒体消息 通讯员 王雨薇 周颖
4月2日是环保税开征后的首个工作日,江夏区迎来了首个上门缴纳环保税的企业。
当天上午9点,武钢资源集团乌龙泉矿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从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张13.15万元的环保税税收完税证明。该企业财务人员周欣表示:“环保税的开征进一步增强了我们企业的环保意识,推动我们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我们也将提高环保处理设施的投入,为降低环境污染、建设美丽江夏尽一份力。”
纳税人网上申报后在办税服务厅开具环保税完税凭证
据悉,区地税局管辖范围内共有89户环保纳税人。截至4月3日12点,我区环保税申报入库户数已达到30户,环保税累计金额19.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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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纳税人?
1、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即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为纳税人)
2、不需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3、可免征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①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②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③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④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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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款。
关于《环保税》的几个疑问
1、为何要实行“费”改“税”呢?
1979年,中国颁布《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按照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排污者,需要交纳一定的治理污染或恢复环境破坏费用。
然而,经过实践证明:排污费征收管理不规范,且不具有强制性,“排污量小、。排污者只要不超过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便可无偿使用环境自净能力资源,客观上造成企业密集地区排污总量无法控制的局面。
通过“费”改“税”,可以着力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
2、环保税的征收对象是谁呢?
《环保税法》的主要征收范围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种。而这个范畴包括了大部分制造业和部分污染较严重的加工业,涉及500多万户各类企业。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厂涉及到: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酿造、纺织、制革、发酵、电镀、印染、造纸、食品加工、化工、制药等污染行业。铅原材料厂、钢铁厂、冶炼厂、化工厂等排污严重的企业以及烤漆厂、轮胎厂、车架厂、电池厂、塑件厂等配套企业都将面临税收负担。
3、由“费”改“税”,本质上发生了哪些变化?
作为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的新税种,环境保护税与目前税务机关征管的其他税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自身的征管特点和技术要求。环保税法确立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
相比于排污费,环保税的征收标准有很大的变化。虽然应税污染物仍然是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但征收的税额直接与企业的排污量关联。最重要的是,“排污费更多意义上是一种行政手段,而环保税是基于市场机制的调节手段,以此来改变企业的环保行为”。
本期编辑:卢妍